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指引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凝聚磅礴力量。全国民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扎实履行政治责任,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兜底保障全部脱贫。
兜底保障是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建立健全长效减贫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
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是全面小康的托底安排。通过这项制度,“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水平。要把兜底保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审视,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兜底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制度安排。兜底保障不仅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必要举措,也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安排。站在这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节点,必须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按照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研究完善在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中发挥兜底保障职能作用的制度框架。
当前,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人存在致贫风险,其中一些人需要通过兜底保障脱贫。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大已脱贫群众返贫风险,给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带来新的挑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咬定目标、坚持不懈,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重大政治任务,使广大困难群众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全面小康的成色更足、质量更高。
尽锐出战、善作善成,全面完成兜底保障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动员、尽锐出战,集中攻坚、善作善成,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主要举措包括:
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全面监测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加强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核实确定兜底保障对象,用足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将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关注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和工作指导,按照党中央“三个新增”要求,在项目、资金、人才培训等方面继续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重点加强对“三区三州”及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督促指导。坚持“四个不摘”,做好民政部门牵头的罗霄山片区和江西省遂川县、莲花县定点扶贫工作,加强对片区重点需求事项的调度,有针对性地对定点扶贫县提供帮助。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未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做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补尽补。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关爱服务效能,做到应帮尽帮。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工作,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